工业从1937开始 第415节

  不需要精确命中,只要覆盖区域足够大,就能瘫痪敌人的进攻梯队。

  这些都是从苏联得到的经验。

  所以部队需要的不是一门更准的火炮,而是一种能够在短时间内向敌人头顶倾泻大量爆炸物的武器。

  火箭炮就是为这种需求而生的。

  而且苏联有,我们也需要有。

  不求人的情况下,就得自己研发。

  陈远点了点头。

  后世国内的火箭炮或者说二炮,他自然是非常清楚的。

  军事节目中那一串串从地上拔地而起的火箭,看着就让人赏心悦目。

  而现在军队要是能装备自然是最好的。

  他没有急着表态,而是问了一句:“部队对火箭炮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阚局长显然已经和部队那边沟通过多次,回答得很干脆:“第一,射程要比喀秋莎远,至少十二公里,最好能到十五公里以上。第二,精度要比喀秋莎高,不能打出去散成一大片,要有能力覆盖一个营级阵地。第三,威力要大,单发战斗部装药至少相当于一百五十二毫米榴弹的水平。第四,要能装在卡车上,机动性要好。第五,生产要快,材料要容易解决,最好前期你这里生产一些。”

  部队对于喀秋莎有些看不上,准度太差,在大规模集团化的作战中,它的准确度还可以忍受,但这与国内的战术要求差距很大。

  部队希望能够研发更加先进的火箭炮。

  “我能做什么?”陈远问。

  阚局长说:“你不是搞过火箭筒吗?那东西打得准,威力也够。火箭炮的原理是一样的,只是放大。你这边有推进剂的技术,有发动机的设计能力,还有材料方面的优势。兵工厂那边能解决弹体制造和总装的问题,但推进剂配方、发动机设计和工艺标准,需要你来把关。”

  陈远想了想,说:“推进剂和发动机我可以提供方案,但你知道的,我这里不能直接设计武器。火箭炮的发射架、瞄准系统、底盘集成这些,必须由兵工厂自己解决。我只能提供推进剂配方、发动机结构设计和弹体制造的工艺标准。这些东西在分类上属于民用航天和工业技术的范畴,可以进行。”

  阚局长笑着点点头,他这里的情况他都知道:“够了。有了推进剂配方和发动机设计,剩下的事情钟林他们能搞定。”

  谈完这个工作,阚思俊也没有在松岭多待。

  陈远还留下来,在松岭的剩余时间里,抽空去了一趟新组建的喷气航空研究所。

  研究所设在松岭厂区东侧的一片新建筑里,离风洞工地不远。

  屠守锷和钱伟长已经到任,正在主持研究所的组建工作。

  陈远参观了他们的实验室和办公区,问了一下仪器设备的到位情况和实验计划的安排。

  屠守锷告诉他,目前最缺的是高频响应的压力传感器和高速摄影机,这些设备国内买不到,进口渠道也不稳定。

  陈远记下了他们的需求清单,答应回去就安排解决。

  回到平王村后,陈远没有立刻开始火箭炮的设计工作。他先花了一天时间,把在松岭收集到的喷气研究所的设备需求整理了一遍,在平台上检索了相应的型号和规格,生成了一份清单,安排制造。

  而这时军工总局把喀秋莎火箭炮的资料送了过来。

  这份资料还是去苏联学习的同志参观学习后,记录回来的。

  他在心里快速评估了一下这些要求的可行性。

  射程十二到十五公里,对于火箭弹来说是可以做到的,后世都几百公里,关键在于推进剂的比冲和弹体的气动设计。

  精度比喀秋莎高,这意味着必须解决推力偏心、离轨姿态不一致和弹体质量分布不均匀这几个问题。

  威力方面,一百五十二毫米榴弹的装药量大约是六到七公斤TNT,火箭弹的战斗部因为要留出发动机的空间,装药系数通常比榴弹低,但可以通过提高装药的爆炸威力。

  比如用TNT和RDX的混合装药,是可以达到同等毁伤效果的。

  然后,他开始做火箭炮的方案。

  他没有从武器系统的角度去思考,而是把这个问题分解成了几个技术模块:推进剂、发动机、弹体结构、发射装置。前三个模块他可以提供方案,发射装置由兵工厂自行设计。

  推进剂方面,他选择了双基推进剂的改进配方,用的是民用火药的名义。

  喀秋莎的M-13火箭弹使用的就是双基推进剂,但当时的双基推进剂存在燃烧不稳定、批次一致性差的问题,导致火箭弹的散布偏大。

  陈远给出的配方在传统双基推进剂的基础上增加了少量铝粉和稳定剂,提高了燃烧速度和能量的稳定性,同时改进了浇铸工艺,使药柱的密度和燃面更加均匀。

  这个配方在根据地已经经过验证,性能可靠,原材料在国内都能解决。

  硝化棉、硝化甘油、铝粉,太原的化工企业都能生产。

  发动机方面,他设计了一款七孔管状药柱的固体火箭发动机。

  七孔药柱的燃烧面积大,初始推力上升快,有利于火箭弹迅速离轨并获得稳定的初始速度。

  喷管采用石墨喉衬,耐烧蚀性能好,成本低。

  发动机壳体采用合金钢旋压成型,壁厚均匀,比喀秋莎的焊接钢管壳体轻得多,也精确得多。

  壳体内部涂有隔热涂层,防止高温燃气加热弹体内的战斗部装药。

  弹体结构方面,采用了细长比更大的气动外形,弹头呈尖卵形,以减小阻力。

  尾翼为四片折叠式尾翼,发射后自动展开,提供飞行稳定性。

  尾翼的安装采用定位工装保证对称度,消除喀秋莎因尾翼焊接不对称导致的推力偏心问题。

  弹体中部是战斗部,装药采用TNT和RDX的混合熔铸装药,爆炸威力比纯TNT提高约百分之三十。

  战斗部的引信问题,就由兵工厂处置。

  他把这三个模块的方案整理成一份技术文件,附上了推进剂配方、发动机结构图、弹体制造工艺标准和首批样弹的关键材料包括发动机壳体的旋压毛坯、石墨喉衬、推进剂样品和引信样机打包发往太原兵工厂。

  整个过程用了两天。

  太原兵工厂收到方案后,钟林组织了团队进行评审。

  评审结论是:方案可行,技术指标明确,制造难度在可接受范围内。

  最大的难点是发动机壳体的旋压成型和推进剂的浇铸工艺,但有了陈远提供的工艺文件和首批材料样品,团队有信心在两个月内完成样弹的制造和地面试车。

  钟林在给军工总局的报告中写道:“该方案在推进剂能量、发动机结构效率、弹体气动设计等方面均显著优于现有参考型号(苏制M-13)。预计样弹最大射程可达十五公里,射程内散布椭圆面积约为喀秋莎同等射程下的三分之一至四分之一。战斗部装药威力相当于一百五十二毫米榴弹。具备进入工程研制阶段的条件。”

  阚局长看到报告后,给陈远打了个电话,只说了一句话:“干得漂亮。”

  陈远挂了电话,继续做他的事情。

  他知道,火箭炮从样弹到定型再到批量生产,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推进剂的批次稳定性需要反复验证,发动机的点火可靠性需要大量试车数据的支撑,弹体的批产工艺需要在实际生产中不断磨合。

  但时间不会太久了。

第四百四十三章整顿经济

  青霉素走私案结案之后,治安部门向财经委员会提交了一份详细的案情分析报告。

  报告除了描述案件本身,还附了一组统计数据。

  46年上半年,整区范围内发现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共计多起,涉及金额折合约亿。

  这份报告在内部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这两个大规模意味着,在经济领域,漏洞不是个别现象,而是成体性的。

  之前案件只是冰山一角,水面下的问题远比想象的要更大。

  相关部门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对这份报告进行了反复讨论,要在管理上填补漏洞,并委托相关机构联合进行了补充调查。

  调查的重点是这些案件主要集中在哪些领域?哪些环节最容易出问题?

  涉案人员的背景和动机是什么?现有的管理存在哪些漏洞?

  补充调查的结果在八月中旬汇总完毕。

  结论指向了几个共性的问题。

  首先是物资流通环节的管理薄弱。

  实行的是统管制与市场调节并存的并行制。

  重要物资,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原料、药品、棉纱等由根据地统一收购和调配,价格低于市场价。

  这就在客观上创造了一定套利空间。

  只要有人有办法从管制的渠道里拿到物资,转手卖给需要这些物资但又拿不到配额的企业或个人,就能赚取差价。

  二是,这个时代商机构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接收的工厂和后续组建的部分工商实体中,相当一部分没有建立起规范的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许多旧工厂的账目混乱,收支不清,物资进出没有严格的审批和核对程序。

  这给贪占行为留下了空间。补充调查发现,相当一部分经济案件发生在这些财务管理不规范的单位里。

  第三,对这个时代的私营工商业管理不够明确,没有明确的法规和规范。对私营工商业的政策是“鼓励发展、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但对于什么是“合法经营”、什么是“投机倒把”,界限划得不够清晰。

  清末到如今商业系统上并没有建立明确的规则。

  一些私营工商业者利用政策上的模糊地带,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损害了消费者和合法经营者的利益。

  第四是部分管理人员在思想上存在麻痹大意。

  一些人认为,战争结束了,可以松一口气了,对经济管理中的漏洞视而不见,对下属的违规行为姑息纵容。

  这也是有些人对当前形势认识不足、对上级要求不认可的原因。

  还有一些人在接管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物、私分财产,虽然没有构成严重的贪占犯罪,但性质是恶劣的。

  组织在讨论这些问题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个共识:必须对经济领域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整顿。这不是一次政治运动,而是一次制度建设。

  目的是堵塞漏洞、完善规章、划定红线,让工商业者在明确的规则下合法经营,让管理人员在严格的监督下履行职责。

  九月初,财经委员会下发了一份文件,标题是《关于加强经济管理与整顿经济秩序的若干规定》。

  文件首先明确了物资流通的管理办法。

  所有统购统销物资的调拨和销售,必须经过指定的主管部门审批,开具统一印制的调拨单或销售许可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买卖统购统销物资。

  违者按走私论处,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文件其次规定了企业财务管理的规范。

  所有公营企业和合作社,必须在三个月内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每月向主管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告须经审计部门审核。

  私营企业参照执行,但至少要做到账目清楚、凭证齐全。

  文件再次划定了私营工商业的经营红线。

  明确禁止的行为包括: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假冒商标、偷税漏税、行贿受贿。

  对初次违规的,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屡教不改的,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文件最后强调了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

  所有公职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事经营活动,不得收受与职务有关的财物,不得挪用公款公物。

  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文件下发后,各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的原则,组织了对辖区内企业和商户的检查和整顿。

  检查的重点是物资流通环节和财务管理制度。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处理该补税的补税,该罚款的罚款,该吊销执照的吊销执照,该移送司法的移送司法。

  整顿过程中,几起典型案件的处置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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