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呀。”三叔公在围墙里笑了:“你来,你进来剥老夫皮吧,老夫一不还钱,二不畏死,你进来,当老夫面和老夫说这样的话。”
程咬金气得发抖:“我这便进来。”
“你来呀,你来,我们陈家里头有宫中禁……”
三叔公话说到这里,便见围墙外的程咬金一个助跑,他啊呀一声,连忙快速的走下脚下的扶梯。
别看程咬金身子健壮,却如鹞子一般,竟是无比的灵巧,眼前这一丈高的围墙,他助跑之后,身子弹跳而起,手已抓住了围墙顶,双臂一撑,整个人在半空中一个纵跃,等到三叔公下了扶梯时,却已发现眼前一黑,然后火冒三丈的程咬金已经站在了他的面前。
三叔公看着眼前近在咫尺的程咬金:“……”
程咬金怒视着三叔公。
“某来啦!”程咬金声震如雷。
三叔公顿时身子摇摇欲坠,觉得浑身上下软绵绵的,他毫不犹豫朝程咬金行礼:“程将军,我错啦。”
程咬金握拳,拳部的关节咯咯作响。
三叔公面色惨然的道:“老朽见过程将军,程将军那一纵跃,真是英雄不减当年,程将军……老朽我年过六旬,须发皆白,一条腿已踏在了棺材上啦,我……”
三叔公眼里噙着泪:“我有时糊涂,你就看在老夫雪鬓霜鬟的份上,千万别和老朽计较,饶命哪……”
一声惨然大叫,凄切到了极点。
怒火中烧的程咬金突然怅然长叹,似乎觉得自己打死一个这样的老人,实在没什么意思,他浑身上下的怒火便无声的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却是一股浓浓的悲凉:“哎……处默是老夫的幼子啊,老夫将一切的希望都放在他的身上,希望他能读书,希望他能让老夫扬眉吐气,老夫不怕自己的儿子死在沙场上,可是老夫舍不得孩子无谓的去送死,他还是一个孩子啊……”
程咬金喃喃自语,这曾不可一世的混世魔王,此时竟只剩下苍凉,双肩微微耸动着,说到了动情处,便别过头,背过身,不愿让人看到自己抽泣的样子,紧接着踉跄着,跌跌撞撞,朝着陈家大门方向蹒跚而去!
只听着他幽幽的声音:“事情本不该是这样,是我这个做爹的害了他,现在也不指望他再有出息了,只望他……他……不要无谓的去死……他……他在这个世上,连一个后都还没有留下啊……”
人……已远去了。
三叔公松了口气,叹了口气道:“哎……太令人感动了。”
三叔公的眼眶也有些红,他觉得太子这样做是不对的,这不但坑害了陈家,连带着把程家的幼子也坑了,缺德不缺德?
自己终究还是年纪大了,见不得这样的事,尤其是面对一个暂时失去了儿子的父亲,那哭泣的样子,几句话好像用刀子剜心一般!
随即,他又长出了一口气,低声道:“还好方才老夫忍住了,不然差一点动情之下,就真退了他学费了,老夫心太善了,这样下去,迟早要因善返贫不可。”
…………
夏州位于黄河河套的西北部,沃野千里,自粮师都灭亡之后,朝廷已迁徙了不少人口进行开垦,随即,又在北部预备修建大量的城塞。
一旦这些统统落成,就意味着夏州已有了防备北方突厥人的能力。
这也是为何,此番突厥人劳师动众南下的原因。
这对突厥人而言,唐军刚刚收复夏州,人心不稳,城池未修,这正是天赐良机。
而此时,快马至某处村落。
这村落人烟稀少,听闻突厥人预备南下,村中的人已携家带口,前往附近的城塞避难,除了几个已知天命的老人留在此,再无他人。
快马进了村子,马上的人边下马,边大叫着道:“殿下,殿下……已打探清楚了,突厥人在阴山南麓一带盘踞,他们夺取了鸡鹿塞,这鸡鹿塞乃是自阴山北麓至南麓的咽喉,夺取此处,便可窥视夏州,某听闻,突厥可汗极有可能驻中军于此,因为附近大多荒郊野岭,大量的突厥人沿着河道屯驻军马。此处的夜里天寒地冻,寒风甚大,若无遮挡,便连突厥人的帐篷都要吹起,唯有这鸡鹿塞的城墙足够高大,可以避风,这突厥可汗既是金贵,定会驻扎在这四面高墙的城塞之中,这一来,可以避风,不至和寻常突厥人一般,饱受寒风之苦。二来……便是他的亲卫守备起来,也可节省人力和功夫。”
“太好了。”
说话的乃是一脸风尘仆仆的李承乾,他激动得眉飞色舞,带来的这些禁卫,都是功勋之后,也正因为如此,这些人耳濡目染之下,在军事方面的知识并没有荒废!
李承乾为了躲避身后的‘追兵’,故意借道了小路,甚至还进行了伪装,好不容易来到了此处!
此时,他抿着嘴,心里不无感慨……原来出了关,这传闻的夏州,竟是如此的荒凉,连年的战事之下,甚至连路边的骨骸也没人愿意收敛了!
此时已至晚秋,天气越来越冷冽,让他意识到自己本该多带一些军资,于是他派人去附近都城塞,以太子的名义,调了一些粮来,不过现在走露了行藏,只怕很快,长安城里自己父皇追来的人很快便要出现了。
若是再不能发现突厥可汗的位置,只怕自己就得灰溜溜的回去了。
想着,他忙道:“程处默,取孤的舆图。”
于是方才默默站在一旁的程处默,瘸着腿,蹒跚着取了羊皮的舆图来。
鸡鹿塞的位置很好找,此处是咽喉之地,谁知突厥人来势汹汹,很快便夺取了这里,这样的兵家必争之地,陷落得太快,以至整个夏州如临大敌,陷入了恐慌,
程处默道:“殿下,现在吹的都是西北风,我们现在的位置是在下风口,这飞球就算有用,只怕也没办法飞去鸡鹿塞,要不,我们回去吧,下次再……”
“闭嘴,让你看课文,你不看,你难道不知道……这天上是有气流的?不同气流层之间,刮的风向不同,我们在地面上刮的是西北风,可到了其他气流层就未必了,只要调整了高度,便可往哪个方向,便去哪个方向。突厥的帅帐若真在鸡鹿塞,那便是我们的天赐良机,此处最好找了,方位是现成的……让孤想一想……依孤看,事不宜迟,迟则生变,今夜……我们先试一试,看看能否寻觅到位置。”
说罢,他身侧的禁军道:“快,让弟兄们准备好家伙,孤亲自上飞球,程处默,你挑选十数人,随孤一道出发。”
程处默打了个寒颤,苦着脸道:“殿下,我腿被我爹打伤了呀。”
李承乾怒道:“那孤将你爹的全家老小的腿都打断,为你报仇好不好?”
“……”
……
正午……
巨大的牛皮飞球被慢慢的充盈起来,飞球之下,是一个一丈见方的藤筐,藤筐下头,已捆绑了大量的火药。
李承乾翻身上了飞球。
这飞球……原理很简单,甚至简单的不可思议,而在陈正泰的指导之下,不但制了出来,且还是一个超大号的。
当然,就是费钱罢了。
随着缆绳解开,飞球徐徐的升腾而起。
紧接着,李承乾取出了司南和舆图,辨别着方向,如何辨别位置,这还是陈正泰教授他的。
这玩意……不管是做起来,还是用起来,倒都简单,只是……前人们为何都没有想到,偏偏就只有陈正泰那家伙想到了呢?
真是妖孽啊,回去榨干他,他定还留了几手。
等徐徐上了天,李承乾却是开始有些后悔了,事实证明,这也不是他预先所想象的那么简单,他不断的让人取了小旗来辨别风向,好不容易,飞球升上了某处吹向鸡鹿塞方向的高度,李承乾命人掌握火候,使飞球稳定在这个高度,而后……飞球便随着风,徐徐向前。
专门负责观测的乃是一个禁卫,此人视力不错,按照预测,若是当真能寻到鸡鹿塞,那么应该处在夜间,夜间也是最适合袭击的时间点,而且……对于观测也有好处,因为夜里突厥人一定会点起篝火,篝火在夜间最容易辨别,而突厥人的汗帐四周,一定是篝火最密集的所在。
当然……这只是推测。
李承乾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能不能有这运气,更不知道,若是运气不错,能炸死的人是谁,只一门心思的想着,自己就是来炸突厥人的,管他呢。
第105章 炸上天
在这漫漫长夜的高空,风尤其的寒冽。
上了飞球的人很快便开始后悔了。
十数人冻得面上凝了冰霜。
李承乾为了显得有一些仪式感,身上穿了甲胄,可这金属的甲胄,看上去唬人,却挡不住寒风。
他不断的吸着鼻子,觉得浑身都快要冻得僵硬了。
好在这藤筐里,有几条被褥,被褥很厚重,此前并非是准备来取暖的,而是考虑到飞球的降落技术可能比较差一些,降落完全靠降低到了一定高度之后,直接摔下去,用这被褥垫着,是为了缓冲的。
此时,一个亲卫取了一个厚重的被褥,上前要将李承乾裹住,口里道:“殿下,天上冷……”
“不必。”李承乾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脸,便道:“将这些分发给大家取暖吧,孤里头还穿着一件皮衣,比你们身上的甲胄更耐寒一些。你们轮流裹着被褥吧。”
一挥手,很大气。
这就是格局。
只是格局的代价有些大,他觉得自己的耳朵都给冻得已经不属于自己了。
程处默扶着藤筐的边沿,看着自己上了天,两腿战战,他和已经经过事先演练的李承乾等人不一样,他是第一次上天,尤其是在夜空之中,四周漆黑,只有藤筐里有一些光亮,此刻……他吓尿了。
“害怕?”李承乾轻蔑的看他一眼。
程处默要哭不哭的样子,点点头道:“某在想,在天上已经很可怕了,若是下降,落地的时候……岂不是要摔断腿呀?”
“摔了就摔了。”李承乾胆子格外的大,鄙视的看了程处默一眼:“你放心,摔断个手手脚脚,还有陈正泰和父皇呢,他会帮我们将腿脚接上,男儿大丈夫,当立不世功,要如我的父皇一般,觅贼千里,不诛不还。”
程处默瞪大他的牛眼,突然一下子,仿佛连呼吸都没了:“……”
李承乾皱着眉头道:“你这样做什么?”
程处默就苦着脸道:“殿下,你还不知道吧,那陈正泰亲口说,接骨的金属已经没啦,若是骨头摔碎了,便再也接不上啦。”
李承乾:“……”
“你为何不早说?”
“我不知道殿下不知道呀。”
“你不说孤怎么……”
李承乾骤然间一脸郁闷,他本想和程处默争辩下去,可很快,他意识到……好像这没有意义,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呢!
只是,难道……还要再摔断一次腿?
这一次可真要瘸的啦。
很快,他调整了心态,不管啦,来都来了,孤来此,就是要让人看看,孤读的书,不是那些竖子无名之辈可以闲言碎语的。更要让父皇知道,他能千里决胜,孤一样可以,李泰……不行!
负责望的几个禁卫,在藤筐的各个方位,不断的巡视着飞球之下黑黝黝的地面。
飞球的高度并不高,只是在漆黑的夜空中,几乎已经分不清下方的景物了。
当然,他们是有目标的,他们要寻找的,乃是营火。
李承乾寻出了舆图和司南,一面喃喃自语:“当下的风速,如我师兄的大致估算,可一个时辰行四十里,我等距离那鸡鹿塞不过百里的距离,这样算来,两个多时辰即可到,我们向这个方向行三个时辰,若是寻不到贼踪,就只好想办法返回了,大家还可睡一会,让人替换着小憩片刻吧。“
程处默就道:“殿下不睡?”
李承乾厉声喝道:“堂堂大将军,你们十数人的性命都肩负在孤的身上,岂有睡的道理?”
说着,再不理程处默。
程处默觉得自己只是腿坏,但是这个家伙却是脑子坏了,还是自己爹教的好啊,行军打仗,不是谁冲杀在最前就最勇敢的,真正的老卒,往往不是最前头的人,平日吃饭,也要能吃多饱便吃多饱,但凡有空隙,一定要饱睡,啥叫行军打仗,就是吃得多,睡得足,遇事别激动,跟着人冲杀,眼观四路,耳听八方。
他心里虽还有些怕,可想到父亲的教诲,也就裹着棉被,依靠着藤筐壁,昏昏欲睡,只是……脑海里,自己爹的样子总是挥之不去,他突然想自己爹了,自己的爹在不打断自己腿的情况之下,对自己是挺好的。
四个儿子里,爹是最喜爱我的,四岁的时候就教我喝酒,五岁教我骑马,到了八岁,便教我什么样的妇人好生养,呜呜呜……我的爹…我现在在此,一定教他伤心了。
……
飞球在天上徐徐的飘荡,不知何时,突然有人惊道:“营火,是营火。”
突厥人的习惯,无论是牧人还是行军,夜间都会点起大量的营火,一方面,是在大漠之中,为了防止夜间有野狼袭击牲畜,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取暖。
李承乾一听到营火,顿时打起了精神,他立马将脑袋冒出了藤筐。
已飞行了接近两个时辰,见着了营火,这就证明方位没有太大的偏离。
这令李承乾一下子兴奋了起来,所有昏昏欲睡的人也都惊醒,他们感受到了危险的奇袭仿佛降临,而男人一旦遭遇危险时,自祖先遗传下来的生存本能,肾上腺素便分泌了出来。一时间,热血上涌,人的精神达到了极限。
果然,只见地面上出现了一点点的亮光,那就是营火。
飞球掠过这营火,李承乾激动地道:“将所有人都叫醒来,这营火散乱,这定是突厥人游骑的营火,这就说明,他们的中军距此也不远了,想办法搜索。”
飞球掠过大地,几乎所有人都在地面搜索着,过了两柱香之后,突然有人道:“你看,那里有大片火光。”
李承乾极目望,脸上泛起了兴奋的神采,只见那远处的营火更加密集了,连绵不绝的,宛如银河一般。
他此刻竟出奇的冷静:“不要急,朝那个方向去,调整高度,寻找合适的风向,向西南。”
于是禁卫们开始手忙脚乱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