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启山来问意见的时候,宋承拓说:“要娶,就娶许喜珠那样的。”
再三考虑后,宋启山同意了。
许家的人,做事确实够勤快,又擅长动脑子。
如许宁安,如今已经是宋念守的左膀右臂,真正担起了许家家主的责任。
若娶了许喜珠,知根知底,倒也不算坏。
至于宋家现在的地位,娶一个佃户家的女儿为正妻,是否让人笑话,宋启山并不考虑。
连梁王都能被人砍脑袋,这天底下,哪有什么地位不地位的。
真正要考虑的,只有“实际”二字。
娶了许喜珠后,没过几年,便得了两个重孙。
到了重孙这一代,是“秉”字辈。
两个重孙,一个叫宋秉义,一个叫宋秉谦。
不光是宋承拓娶妻生子,宋承业,宋承他们几个,也是一样。
孙子辈里,目前只有宋念顺的女儿宋承曦,宋念云的儿子林奕欢,还有宋念守的儿子宋承初没有着落。
后面两个,是因为年纪太小,都刚刚十六岁。
宋承曦倒是早过了年龄,却谁也看不上。
她自小好强,尤为喜欢练武。
因此长大后,只愿找一个比自己更厉害的男人。
倘若连她都打不过,又算什么男人呢。
然而这丫头吃的嗣玉果,效果非凡。
如今二十六岁,已经是武道十一境,这还是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大量服用火灵芝的缘故。
一心要凭自己的真本事,闯出些名堂来。
即便如此,修为足以惊的许多人说不出话来。
哪怕那些武道世家,想出一位二十六的武道十一境,也不容易,何况还是个女子。
宋念顺倒是不在乎,毕竟小妹宋念云三十多岁才嫁人,已经有了先例。
倒是黎秋烟急的不行,她这些年来,就生了宋承曦这么一个孩子。
修炼仙法后,宋念顺已经可以自行控制是否要孩子,导致她始终怀不上。
现在复国之心淡了,年纪也大了,只想看着宋承曦早日嫁人,得个圆满。
她甚至把大燕后裔,那条暗线主动交给了宋念顺,以此表明自己再无异心。
看到女儿有出息,值得高兴,可看到没有同龄人打的过她,又急又气。
别人都抱孙子了,自己总不至于抱不上吧。
宋承曦被她唠叨的心烦,干脆学她爹宋念顺,一头扎进江湖,已有两三年没回来了。
在宋家第四代孩子相继出世的同时,宋启山也终于下定决心,要把灵田和灵谷都弄出来。
灵田倒还好说,每年不断赐福就行了。
灵谷,却只能通过愿景丝带才有机会。
多年前,宋启山便已通过暗示的手段,让宋承拓想尽办法要搞出灵谷。
以凡人的手段,自然不行,只让粮食产量提升了三四成。
但那条愿景丝带,却一直存在。
看着长孙头顶的灰色愿景丝带,红色印记已经铺了七成之多,大概耗费了八百缕吉光,和当初补全双修仙法时差不多。
不过仙法本身就有半篇,灵谷却要无中生有,算下来还是仙法耗费的更多。
一千多缕吉光,八百缕用在了愿景丝带上,还有三百多缕,用在了提升田产赐福频率上。
随着那四十亩祖产愈发靠近灵田的层次,想快速提升,需要的吉光也愈发的多了。
每次赐福,最少几十缕才能稍微见点效果。
可惜泥胎雕像,只能看到那条愿景丝带还需要三百零二十缕吉光,并不能看到多少缕吉光能让田产完成晋升。
宋启山每次有了收获,便拿出一部分吉光赐福,期望早日达成。
三百二十缕,不算太多,最多两年就够了。
正想着,掌心又有数缕吉光生成。
现在家里的产业太多,也不知道是哪又有提升。
宋启山也懒得多想,反正有了就用。
抬手将这几缕新生成的吉光,统统注入到愿景丝带中。
旁边的数字,从三百二十缕,变成了三百一十六缕。
“等灵谷和灵田都有了,再收获的时候,吉光也会相应增加。前期的耗费,很快便能收回。”
“到时候,无论仙法,法术,还是法器,都有机会!”
宋启山很清楚,凭世俗之物产生的吉光,想无中生有这些修仙层次的东西,太难了。
区区灵谷,都等了十几年。
仙法,仙术,法器,怕是百年都未必够。
灵田和灵谷,是万丈高楼的基础。
而这份基础能够打牢,也将决定下一次仙人前来收割时,宋家能否完成弑仙壮举!
“不能急,不能急。稳住心态就能赢!”宋启山在心里不断暗示着。
夜幕降临。
劳作一天的庄民,都吃饱喝足,终于能好好休息。
大多数人,爬上床就迅速进入梦乡。
只有少数人,还在夜战不休。
夜色掩护下,三千余人的队伍,远远绕开秋谷城和临安县衙,从东南侧穿插进来。
宋家庄近在眼前,卢宁英眼里尽是贪婪与杀意。
他要毁了这个地方!
不光是为了银子,更因为贺周知和宋念丰,都来自这里。
这天下,他是争不得了。
可毁掉一个庄子,自认还是能做到的。
“命令下去,无需留手,进去后见人就杀!”卢宁英吩咐道。
众人听的眼睛放光,征战多年,又一路打家劫舍,欺负弱小。
他们太喜欢这种感觉了。
原来做马匪,比争天下爽的多!
看着别人在刀下恐惧,哭泣,磕头,求饶。
看着女人和孩子被肆意凌辱,男人要么痛哭流涕,软弱的闭眼低头忍受。
要么奋力抵抗,再被他们乱刀砍死。
人性属于兽的那一面,彻底生根发芽,迅速成长起来。
卢宁英纵容了这一切,得不到的,干脆就毁掉。
他并不觉得自己是在欺凌弱小,只恨这些人凭什么能安安稳稳享受即将到来的和平,而自己却要辗转千里,逃亡到鸟不拉屎的西北荒漠。
杀人,抢劫,都不过在证明自己的强大!
他还没有败!
起码在这些上不了台面的贱民面前,还没有败!
很快,他们已经进入宋家庄的地界。
趴在村头的几条土狗,很警觉的立起身子,竖起耳朵,盯着这些不速之客。
伏下身子,毛发竖立,背弯成一张弓。
凌厉的犬牙交错中,发出沉闷的低吼声。
第121章 这里真的有神仙
再凶狠的土狗,依然只是土狗。
哪怕露出看似凶狠的獠牙,不过外厉内茬。
被轻松砍死后,装进麻袋丢上马背,等干完了这一票,还能烤着吃。
三千余人,从不同方向摸进庄里。
名叫尤三岁的男人,身上罩着老旧轻甲。
零散甲片上,光滑明亮,一道痕迹都没有。
并非他很爱惜,而是太过惜命。
每每大战,总能巧妙避开最危险的地方和督战队的目光。
最后浑身浴血,却一点伤都没有。
卢宁英麾下,他参军时间最长,活的最久,战功最少。
之所以叫尤三岁,是因为三岁时爹娘就在瘟疫中死掉,他却奇迹般的活了下来。
对尤三岁来说,是这辈子最骄傲的事。
逢人便说,老子没福,但命大。
天底下人死绝了,老子也死不掉!
别人都说他是个怂货,尤三岁丝毫不在意。
不怂的或许能当大官,但绝大多数都早早死在战场上了,他可不傻。
和十几个残兵一块摸到其中一家农户门前,尤三岁依然谨慎的落在最后面。
手持长刀,靠在墙边的汉子,冲他讥笑道:“待会进去,你可别跑那么快。我方才听到这家有小孩声音,回头再把你打伤了。”
尤三岁嗤声道:“你懂个屁,这叫谨慎。”
“对对对,谨慎,难怪能活那么久呢。”
正说着,院门已经被撬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