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达到武道十一境的杜妙灵,几乎瞬间就被控制住了,根本没有反抗的机会。
宋启山却能坚持这么久!
“我爹果然是妖怪!”宋念顺心里想着。
大约过了十数个呼吸间,宋启山眼里逐渐露出迷茫,呆滞之色。
双掌垂落,显然已经陷入迷障之中。
此时的他,便是待宰羔羊。
宋念顺这才松了口气,宋启山再不“束手就擒”,他都有点怀疑自己这个练气五重是不是假的了。
当即心念一动,散去千丝结。
宋启山这才得以清醒,却见宋念顺指着他哈哈大笑。
低头看去,只见身上衣物不知何时已经碎成一条条,皮肤上更是勒出了深深的血痕。
“爹,没想到你也有不着寸缕的一天,我就说这辈子怎可能看不着你光屁股呢。”
宋念顺笑的大声,把隔壁等待结果的众人听的莫名其妙。
不是说试招吗,怎么还脱裤子?
宋启山黑着脸,气血涌动,上来对着宋念顺脑袋就是一巴掌。
随后一个闪身进了屋,找了宋念顺的衣服套上。
父子俩体型差不多,穿上倒也合适。
再出来时,身上的血痕仍未消散。
宋启山看的心中翻起惊涛骇浪,他根本没有察觉到如何受伤,又在何时受伤的。
只觉得陷入绵软柔情,数不尽的诱惑之中。
各种欲望接踵而来,完全挡不住。
再睁眼时,一切都结束了。
“仙法竟如此厉害,武道十五境,根本不是对手!”
这还只是三千缕情欲之气编织出的千丝结,若是万缕呢?
又或者练气九重,所达到的将近十万缕呢?
第120章 小小收获
双修仙法是真正仙人弃之如履的法门,情欲之气也是最低等的气之一。
然而这样的法门,这样的气,所造就的法术,却让一位站在武道前列的高手轻易落败。
宋启山忽然有些明白,为何仙人对凡夫俗子如此不屑一顾了。
双方的层次,实在差距太大。
宋念顺走过来,道:“我倒觉得,武道没那么弱。方才您打出的掌风,让我受到些许反噬。若掌风再强些,或许真能打穿千丝结,破阵而出。”
宋启山一怔,他先前一直在忙于应对,哪里知晓具体情况。
此刻听宋念顺一说,顿时眼睛微亮。
武道达到一定层次,也可以对修仙者造成伤害?
“不过必须十五境以上,能把劲气化虚为实,甚至转化成烈焰的手段才行。”宋念顺道。
“此外千丝结凝聚了所有情欲之气,编织成网,才让您有可趁之机。若换了其它仙术,或者境界更加高深,未必奏效。”
宋启山听的点头,本就没对十五境抱有太大希望。
倘若这个境界就能击败练气五重,那些仙人怎可能在世俗间随心所欲,无法无天。
“好在试出了千丝结的效果,有这门仙法在,你于凡间堪称无敌。”宋启山道。
宋念顺笑道:“所以我打算过段时间去找江湖上那些成名高手挨个挑战,把他们全打趴下。到时候弄个武林盟主什么的,也方便日后行事。”
“倒也可以,只是莫要因世俗之事,耽误了修行。还有其它气的感知,最近可有收获?”宋启山问道。
宋念顺摇摇头,叹气道:“或许我在修仙方面资质不高,虽冥冥中似有所感,却始终无法入门。”
宋启山拍了拍他的肩膀,道:“不急,慢慢来,还有时间。”
宋念顺如今五十六岁,气血依旧旺盛,再活个四五十年都不成问题。
回了老宅,一堆人立刻围上来,七嘴八舌询问结果,以及为何要脱裤子。
宋启山被问的脸色发黑,谁脱裤子了?
胡说八道!
他只不过是被打的光溜溜罢了!
眼见众人表情奇怪,宋启山好歹也是七十多岁的人了。
哪怕外表看起来和四五十岁没什么区别,却也不想这般丢脸,连忙借口换衣服,进屋去了。
谢玉婉等人互相看了看,都哈哈笑出声来。
进屋后,宋启山把身上衣物换下,而后细细体会刚才与法术对抗的过程。
法术威力确实惊人,最主要的是手段神秘。
不像武道,无论境界有多高,更多是靠劲气本身的力量伤人。
哪怕十五境可以化虚为实,也只是最基本的烈焰。
准确的说,是将劲气极致压缩,温度剧烈升腾,模仿出了烈焰的效果。
想到自己也不过坚持了十几个呼吸的时间,宋启山不由摇头。
还是差太远了,想弑仙,非得有真正的仙法才行。
不光是仙法,还有法术。
然而想想金阙子手中那柄金剑,还有能化作雨点一般的奇异法器,宋启山再次叹出气来。
仙法和法术还有点机会琢磨,法器又该从哪弄?
世上有不少能打造绝世兵器的大师,但再锋利的兵器,也不能和法器相比。
两者的使用方式,以及作用,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一切,似乎都要等真正弑仙后,才能解决。”宋启山想着。
所有不懂的,不会的,都可以从仙人嘴里撬出来。
“弑仙……”
他微微眯起眼睛,一抹凶光闪过。
听着外面宋承,宋承业几人,被宋念顺呵斥去练武的声音。
宋启山没有多管,缓缓闭上眼睛。
再次出现在心神之中,只见高大气派的主屋,门匾上流光闪动。
房梁内外,都多了不少岁月纹路。
沧桑气息,弥漫四周。
数十间祖宅,围拢着主屋,已有几分街巷之景。
最外面的那块山石,长到了两丈七尺,宽三丈九尺。
表面沟壑加深的同时,那颗奇异的幼苗,也稍稍长大了一丁点。
但还是比指甲盖大不了多少,弯弯曲曲的,越来越像条小蛇。
神树也长高了不少,宋启山花费九百缕吉光,孕育出了六颗嗣玉果。
给谢玉婉,宋念丰等一人一颗。
至于儿媳妇或者女婿,宋启山没有考虑。
宋家的秘密,最好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以前吉光少,想孕育一颗嗣玉果都不容易。
如今逐渐风调雨顺,田地丰产。
外面虽还在打仗,但百姓的日子已经好过许多。
宋念守操持的那些产业,不仅恢复的七七八八,还扩张到了外面许多城池里。
现在一年时间,宋启山便能稳定收获最少二百缕吉光。
除去每年的赐福,以及孕育嗣玉果的额外支出,还剩下一千多缕。
但现在,基本上没有剩余。
主屋之中的雕像,早已转化为完全的泥胎,且有一小块变成了黑铁。
睁开眼睛,宋启山看向其中一间祖宅。
里面有四道身影,坐在中间的,是黑黝黝的汉子。
不是别人,正是长孙宋承拓。
站在他身边的女子,则是许家的姑娘。
七年前,宋启山本通过林青川,在秋谷城挑中一位大家闺秀。
家里世代为官,知书达理,风评口碑都很不错。
但宋承拓没看上,用他的话来说,那姑娘嫩的好像能掐出水来,一看就知道没干过农活。
把人娶回来,到时候自己要下地干活怎么办?
让她在家待着养孩子?
宋承拓不乐意,他觉得,宋家的媳妇都得干活。
奶奶谢玉婉,现在七十有三,都不愿意请几个仆人来家里伺候。
不说事事亲为,起码该做的事,基本没有落下。
他爷宋启山,七十七了,还经常下地。
不是亲自翻整土地,查验土质,就是播种,除草。
干了一辈子农活,哪这么容易放下。
自己身为长孙,若娶个啥活不干的花瓶回来,岂非不孝?
这种想法很难说是对是错,以宋家如今的财力,就算全家都不干活,也没人觉得不妥。
只不过宋承拓性子执拗,又爱种地。
许家那丫头,也是打小就干活的好手。
样貌还算过的去,最主要是勤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