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印度当老爷 第201节

  罗恩猜到了什么,但没说话。

  “走吧,这件事得快。”艾杰决定立即行动。

  这两人在达乌德帮中很有地位,根据卷宗描述,他们是帮派内五名顶尖枪手中的其二。

  噢,对了,穆赫辛也是,他已经先一步躺下。

  为了避免沙基尔提前得到消息,进而收买警队的更高层,艾杰偶遇的速度一定要快。

  两个犯人挣扎着被塞上警车,艾杰爬上副驾。

  罗恩坐自己的车跟在后面,这件事甚至不用避讳外人。

  外面的天色已经渐晚,车队直奔班德拉海滩附近。

  那里人相对少一点,是偶遇的绝佳地点。

  短短几公里的路程,二十分钟即达。

  周围是一片草地,没什么行人,远处就是阿拉伯海。

  斯坦利和他的搭档被拎下车,他们挣扎、极力扭动身体。

  几名警察在空地上指指点点,商量着待会把犯人摆在哪儿、他们又从哪儿开枪。

  杀人还要排练,这.有点荒唐。

  “你就站在这,不要乱走,子弹可不长眼。”艾杰示意罗恩不要靠的太近。

  “这确定没问题?”

  “有时候你必须这样,我们的司法体系偏袒犯罪分子,这让他们有恃无恐,对警方来说却很让人泄气。

  达乌德帮有个杀手因为谋杀被捕,案件四年后才开庭审理。

  证人受到黑帮的威胁,改换了证词。你眼看着凶手无罪释放,又要出去危害社会。

  法庭非但有罪不罚,而且允许交钱保释。”

  罗恩对这一点深有体会,就在刚刚出发前,斯坦利还叫嚣着要交保释金。

  如果换在其他警局,这些手上血案累累的杀手大概会被无罪释放。

  他们真正害怕的不是被抓获,而是被偶遇。

  说白了,“偶遇”纯粹是司法公信丧失后的无奈之举。

  艾杰这些年逮捕的帮派分子,能定他们罪的概率只不超过一成。

  有势力的犯人付得起保释金,或者请得动好律师,则一天班房都不用蹲。

  这对大公无私的艾杰来说,十分憋闷。

  他知道“偶遇”不符合程序,但在孟买这样的地方,需要简单粗暴的虫害控制员。

  是的,负责偶遇的警察,就是虫害控制员。

  萨拉斯加就是虫害专家,他是艾杰手下最得力的枪手。

  他来的稍晚,因为刚摆脱一桩麻烦。

  只不过他刚到,就有人递上两盒奶糖,这是庆祝的奶糖。

  萨拉斯加前两天在一起偶遇帮派分子案中被判无罪,那次有点意外。

  那个帮派成员原本计划逃出孟买,他让大哥、大嫂、姐姐和小弟四人一齐坐进车里。

  他们的车在十字路口被萨拉斯加和他的队员截停,一家人被迫下了车。

  帮派成员的姐姐知道会发生什么,她扑倒在地,求警方“不要杀他”。

  萨拉斯加命人把姐弟俩分开,当着家人的面射杀了那个帮派分子。

  他的家人为此作证,控告萨拉斯加草菅人命。

  但那家人最终撤案了,因为萨拉斯加威胁那个姐姐:你已经死了一个弟弟,想让剩下的那个也丢了性命吗?

  于是被偶遇之人的兄弟、姐姐和嫂嫂都改了口,四份一模一样的新证词呈上了法庭:我们之前说的不是真的,我们之前看到的也不是真的。

  这就是孟买,司法荡然无存。

  在场的同队警察,人人过来同萨拉斯加握手、向他祝贺:“恭喜恭喜啊。”

  其中一个还用马拉提语说:“马上,你又可以大开杀戒了。”

  萨拉斯加面带笑容听着一句句“祝福”,作为孟买知名的虫害专家,他看上去很和善,像个体面的工程师。

  “有问题吗?”艾杰过来问他。

  “没问题,随时可以。”萨拉斯加摆头。

  他从腰上解出一只黑色的皮袋,拉开拉链,里头是一把棕色手柄、雕有北欧神图案的六发左轮手枪。

  枪管是精钢铸造的,枪上有“泰坦老虎”的标记,底下刻了点三八口径的字样以及枪支的产地:迈阿密,佛罗里达。

  偶遇的枪都是特制的,就连子弹都特别登记过。

  看着萨拉斯加走过去,斯坦利吓得浑身筛糠。

  “我还有孩子,先生,求求你饶我一命。我什么都听你的,我可以做你们的线人,真的,什么都行。”

  萨拉斯加举枪,瞄准。

第223章 一个都跑不掉

  砰!砰!

  萨拉斯加毫不犹豫的扣动扳机,斯坦利应声而倒。

  这还没完,他的搭档也逃不过。

  其他围观的警察,随即站在不同的角度,连连开了几枪。

  他们一边开枪,一边污言秽语的咒骂。

  仿佛被他们打死的不是人,是动物、是垃圾。

  为了能“合理”地杀人,你首先得重新为你的枪下亡魂归类,你必须否认他们和你一样也是活生生的人。

  斯坦利和他的搭档已经躺在地上了无声息,但偶遇的流程还没结束。

  有警察从后备箱里掏出一把56冲,还有一把大威力左轮。

  他们用手帕包着塞到已经身亡的斯坦利手中,压着扳机又开了两枪。

  然后拿掉手帕,后退。

  咔嚓、咔嚓,同组的记录员拍照,从各个角度拍,手法专业。

  远处的沙滩上本来还有行人,在刚刚听到第一声枪响时,就跑了个没影。

  拍完照,警察又在原地等了三刻钟,直到确定斯坦利他们完全没有了生命体征,方才假模假样地带着尸首去医院。

  这就是偶遇,全程罗恩都在不远处看着。

  斯坦利他们没上法庭,被逮捕后只简单审问,就被带到公共场合开枪射杀。

  “好了,事情已经解决了。”艾杰难得松一口气。

  “这样的杀手,有多少被偶遇了?”罗恩好奇。

  “他们是今年的第十二、十三个。”

  “不得不说,这样的效率确实高。”

  现在才2月,94年刚开始。按照这个进度,一年少说有两百名黑帮被偶遇。

  罗恩会同情他们吗?

  笑话!

  就在几天前,这些杀手还在打他的主意。

  孟买是一座罪恶之城,当理应维护秩序的司法系统瘫痪,人们就会赋予执政者无限的权力。

  有的是商人因不肯付勒索金而被黑帮谋杀,他们会质问执政者,“政府就眼看着我们没命吗?”

  政商两界还曾就日益泛滥的勒索问题召开大型会议,商人们愤怒,却不敢太愤怒。所以他们在会上的发言既谄媚讨好,又语带威胁。

  你说这些商人会反对警方的“偶遇”吗?

  不,他们会更加支持警方,获得法外行刑的生杀大权。

  罗恩也是商人,他讨厌暴力,但不讨厌警察偶遇。

  这座城市大抵会持续活在恐慌中,人们只能把自己包装得比别人更为暴戾。

  报纸头条报道这种暴戾,宝莱坞电影拍摄这种暴戾,而黑帮和警方都乐见其成。

  因为暴戾的存在,黑帮势力得以进一步增长,他们靠市民的恐惧心理为生,如鱼得水。

  也因为暴戾的存在,民众为求保命,益加让警方的“偶遇”合情合理。

  偶遇已经结束,现场除了几粒弹壳,什么也没留下。

  警察在光头化日之下杀人,却不必担心媒体报道。

  那些记者知道剧本该怎么写:帮派分子总是最先开枪的,警方反击不过是出于自卫。

  他们从不追问细节,就像他们从不愿深究印度电影里的逻辑漏洞一样。

  如果你相信媒体对偶遇的报道,你就必然以为所有的帮派分子都是蹩脚得不能再蹩脚的枪手。

  而另一方面,警方非但每一次都能全身而退,且每一次都恰好击毙了嫌疑人。

  果然,第二天罗恩就在报纸上看到了相关报道。

  艾杰他们“偶遇”了穷凶极恶的帮派分子,规劝其“缴枪不杀”无效,对方依旧向他们开火,他们不得已进行反击才枪毙了犯罪分子。

  报纸上还有现场“火拼”的照片,斯坦利手里的56冲尤其瞩目。

  艾杰告诉罗恩,警方在偶遇对象手边放置的武器也暗示了他在帮派的地位。

  如果只是小喽,他们会在他的尸首边留一把六发左轮手枪。

  相对地,小头目被偶遇后,手边放的是毛瑟枪。

  真正重要的重要人物,则有诸如AK-47或AK-56之类的冲锋枪“陪葬”。

  斯坦利在达乌德帮地位不低,他身上背有十几条人命,值得风光大葬。

  外界对这起偶遇有什么看法吗?公众对此反响冷漠,无人愤而指责警方公然成了刽子手。

  只有个别评论家抨击道,“若真如警方所称,当时黑帮使用的是如此精良的武器,即射速高达每分钟六百发、射程达三百米的AK-56步枪。

  那么一级警司艾杰也好,三级督察萨拉斯加也罢,或是任何一名在场的警官竟无一人受伤,实在令人称奇。除非我们的警队人人都有金刚不坏之身。”

  罗恩笑笑就放下了报纸,不得不说“偶遇”真是绝妙的机制。

  如果斯坦利真是死在他手里,说不得迪拜的沙基尔就恼羞成怒,然后发动无休无止的攻击。

  他们的帮众多达数千人,几百卢比就能让小弟拿枪去杀人,无穷无尽。

首节上一节201/213下一节尾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