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正事,我也不好再开什么玩笑。
我正色说:“其实我觉得...她的情况稍微有点严重,但现在干预还不算晚,慢慢让她排解消化掉情绪就行。”
“那就好。”他点点头:“其实我对你吧,还不太放心。上次给她发消息问了问情况,真不知道你小子有什么本事,人家把你一顿夸....”
“正常。”我夹起一块肉:“毕竟无论怎么说,我也是您带出来的学生,名师出高徒...”
崔导连连挥手:“少来点这一套吧,天天听也腻歪了。明年春天就毕业了吧,也没多久了。之后有什么打算?留在韩国吗?”
“和您说实话。”我夹起块泡菜:“现在还没太想明白,走一步看一步吧。应该会留在首尔。”
“嗯...”他点点头:“有什么困难随时和我说,实在不行就留在我这工作,也不算委屈你。”
“,说到这真得好好谢谢您,说真的,不然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嚼嚼嚼,把口中的食物咽了下去,随后倒了杯这儿赠的茶水,举到身前:
“中午也不好喝酒,不然我真得和您喝几杯!在中国有句话叫做‘以茶代酒’,是茶是酒不重要,心意都在这了,敬您!”
对崔导我是发自内心的感谢,不是碰上个好导师,我在首尔的留学生活不会这么顺利。
听我说完,崔导点点头,和我碰了个杯。我大有酒桌上的架势,把茶水一饮而尽。
“昀羲啊。”他也抿了口茶,叹了口气:“你这孩子,知分寸,懂人情...但我也得送你几句。察言观色这些事或许在职场官场甚至学业上都很重要,可终究只是手段、是外物。
不要在酒桌上喝多了、吹捧几句别人、听了几句奉承就忘了自己是谁,更不要忘了自己到底要去哪。接下来我说的或许有不对的地方,你抓着重点,有用的就听一听,觉得不准的就算了。
你吧,看似大大咧咧性格随性,其实心里压抑的很。总是不会表露出自己真正的情绪,事情爱憋在心里。可没必要太压抑自己的情绪,更没必要在自己心里藏太多事。你也是学心理的,应该懂得。
况且你想得多,顾虑就也多,总容易畏手畏脚。可你要知道,很多时候机会就是那么一瞬间才能抓得到...一直顾虑着,犹豫着,是容易让自己后悔的。”
我知道,这些话算是崔导的肺腑之言了。或许是本来想着等到毕业之后嘱托我的几句话,只不过今天恰好合适,又逢师娘即将归来的喜事,一时就多说了些。
我沉默着点点头,过了会才开口:
“我明白了。”
“不用太严肃。”他笑了笑:“我是信任你的能力的,你一定会有机会成长起来的...不久后应该就会有这样的机会。加油吧。”
第36章 打瓦!
我和崔导来的比较早,后面店里陆陆续续来了很多客人。明明在大学附近,其中却没见什么年轻人,大多是附近居住的中老年。他们很喜欢大声交谈,这种喧嚣的声音在大多数场所显得不合时宜,但在这儿热闹的氛围下却不显得惹人厌,反而平添几分烟火气。
这个店算是比较标准的韩屋,准确的说应该归属到瓦屋一类。店内并没有暖气,刚进来时还有些寒冷,随着暖炕被烧起来,坐在上面反而像做汗蒸似的。
热气在店内升腾着,给窗子上了层雾。
我和崔导并没有再谈严肃的话题,一边聊着些许家常,一边吃着饭。他老人家今天的胃口不算太好,吃到一半就放下筷子,看着窗外继续同我交谈。
我自然还在吃...这家店的味道确实不错,可以说薄纱食堂或是人挤人的网红店...、
等到我吃的差不多,崔导看了看手机,嘴上是莫名的叹息:
“刚才我和你师娘聊天,提到了你,她还在说让我对你别太苛刻,多点耐心...我和你师娘也没个孩子,基本上也都把得意的学生当子侄来看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导师今天格外地感性,生出这么多的慨叹,但还是回着。
“我们那还有一句话。”我放下筷子:“叫做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即使等毕业之后我也想着有空到您那蹭饭呢,您和师娘到时候可别嫌弃我吃得太多。”
他点点头,拿起衣服:
“行,来吧,不差你那一双筷子。吃饱了吧,我下午还有个会,在此别过吧。等你师娘回来了,你再来家里吃顿便饭。”
“好嘞。老师再见。”
说完,我们两个人陆续走出店子。
和崔导道别后,我在这条街漫无目的地闲逛一会。
在首尔这些日子,我看过最多的树应该是银杏。大多数人只记得印象中它秋天金黄一片的美景,可银杏也有春天,也有绿上枝头的时候。嫩绿的新叶像一把把锋利的匕首,刺破残破的旧枝、刺穿冬天留下的疤痕。
下午的阳光照在身上是不属于这个季节的暖,风带来新鲜的泥土味。路边的残雪早已化的干净,这让人心情舒畅得多。三月初风餐露宿的狼狈随着冬天的最后一点影子一块消失的无影无踪了,现在是春天,完完全全的春天。
今天是不用去打工的。刚摆脱课堂和论文,我觉得天气可亲起来,甚至想着要不要干脆直接走回家。
其实也不是不行...
高丽大学离张叔家也就四公里多些,走个五十分钟怎么也到了。就当久违的city walk了。
正视路前方的话,阳光会照在旁边商店的玻璃上再折射进眼睛。我四处晃动着视线,旁边高楼的大屏放着广告,偶尔能看见几张男女团熟悉的脸。与刚才店内的大龄氛围不同,这儿走在路上的多数是年轻男女,聊天声、车流声不绝于耳,行人大多还穿着棉服或是风衣,只有几个女生还光着腿。
真抗冻...也对,韩国的女生有些可是冬天都能光腿走路的狠人,现在十二三度的温度算什么。
一个人混在人群中,无事可做的喜悦感慢慢褪去,我突然产生些许空虚感...人是不是多少都有点贱啊,平时忙起来都想着如果能躺平一整天就好了,现在真闲下来了又有些无所事事,不知道该做点什么。
回到家也是面对着空旷旷的屋子发发呆睡睡觉。
就在这时候,手机响了,我有些惊喜地打开手机,期望谁能给我发来点消息、和我聊几句,可惜发来消息的人是老赵。
他突然发消息问我:
“打不打瓦?”
反正也没事干,我回:
“可以是可以,但是你等我回家吧..我刚从学校出来。”
“我在网吧呢,你过来不?就在学校附近。”他问。
说完他发了个定位过来,我一看,这位置好啊,离我现在还真不远。
“行。”
回完他,我按照定位找到他所在的地方。
在一栋楼的二层,爬着楼梯上去,推开玻璃门,冷风被隔绝在外,我开始有点理解他为什么会来这个离学校有一定距离的地方。
两个字,专业!
前台堆着一堆可以借用的外设,什么牌子什么型号都有。环境也不赖,要不是说话声和键盘鼠标的敲击声我还真以为这是哪个高端会所。
在自助取卡机前付了费,拿到小票,往里走两步我就看到老赵。
他朝我挥挥手:
“你总算来了!快快快,来打几把!”
他旁边正好是个空座,我坐过去,上了机。
两个人打得不亦乐乎。
打完两把局,我正要继续点击匹配按键....老赵的手机响了起来。他看了看号码,中断了匹配。
随后他接起电话:
“喂,姑姑?唉...啊?哦。我不去行不行?不行啊...那行吧。”
挂断电话,他带着点歉意和我说。
“哎哎哎,我待会有点事,先不打了。”
“你踏马有病吧。”我没好气地开口:“叫我打游戏,结果打两局就要跑了?”
“待会真有事...”他语气带上几分无奈:“我家里给我找了个班上,实习!我都给忘了,没办法,我这必须得去啊。”
有班要上啊,那我倒也能理解,好歹算是正事。
“行吧。”我回一句,正准备关掉游戏。
“你也别急,我还得过几分钟再走。”他拍拍我的肩膀,打开我电脑上的melon,在搜索栏上打下“love me like this”,说道:“趁着这段时间我给你好好安利一下nmixx...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努力的恩瑟。”
我一阵无语...我是知道老赵从这个团出道就很喜欢,之前还一直跟我和老魏安利。最近两个月老实了点,这又开始了。
“别放了,照顾下我的耳朵行不行。”我没好气地和他吐槽:“别说我现在不追星了,就算追也不追这个小糊团!你可省省吧。”
老赵的声音突然高亢起来:
“兄弟兄弟,你听我说,这次真的不一样。”
在他的强烈要求下,我把这首歌听了听,沉默了一会。
“怎么样?”
他问。
其实还行,但我想绝了他继续安利的念头。
“呃...”我跟他说:“比O.O好,但下次还是别让我听了。我没什么兴趣。再让我听我会变成黑粉的。”
“西巴shake it,你个没品的东西。”
他正想和我理论一番,没想到手机上来了电话,只得收拾收拾,瞪我一眼,起身离开。
他走了之后,我总觉得脊背突然有些发凉...就像是被什么野生动物给盯上了的感觉。
第37章 合照
这种寒毛直竖的感觉过了半天才消失,我突然觉得这网吧看着诡异起来,莫名有种恐怖片拍摄现场的氛围。再加上老赵跑路之后,一个人在这打游戏倒也没什么意思。干脆也下了机,打算起身一走了之。
可我低着头正收拾着东西的时候,那股被人注视的预感愈发浓烈,我禁不住这种被窥探的感觉,四处巡视一番,对上一双眸子。
是个女生。
她的脸被电脑屏幕遮了个大概,只露出一双眼睛,直到和我对上视线,她像是某种被猎人发现的小动物,瞬间慌乱地垂下头。
过了半天才若无其事地把视线放回屏幕。
这双眼睛我应该见过。
我想人对他人的视线都是有着隐约的感知能力的。
特别是现在,在我思索的过程中,我又盯着她看了会,为了躲避我的视线她干脆趴在桌子上...像是睡着了。
摸着下巴思索一会,这双眼睛我确实见过,就在前几天的地铁站。它实在太有辨识度...如果找个形容词,那一定是我见犹怜。
脆弱、懵懂、蒙着层看不清的水雾。那感觉就像是秋天清晨的清冷雾气,弥漫过整片森林的雾气....
你在森林中行走良久,迷失在其中,正饿个半死的时候...回过头正好和一只麋鹿对上视线。
它神色婉约、楚楚可怜地望向你,本是十分唯美的画面,但因为饥肠辘辘...你突然会有一种要把它烤了吃掉的欲望。
很莫名其妙的感受,我想这应该叫做“可爱侵略症”。
回过神,我自嘲弯弯嘴角,摇了摇头。
随后穿戴好衣服、背好书包...推开门重新回到外面的世界。
走过二十分钟的路程回到家之后,我看着空荡的房间,想着英子早上留的便条,突然有几分莫名的烦躁感。
前些天我们的作息几乎错开,可晚上她总是还会回来住。
我知道她最近不回来的原因...她们最近正处于回归期,不说别的,单说打歌的预录制就要从早上七八点开始...甚至更早,还要提前去化妆室化妆,住在宿舍总归方便得多。
但她那天搬回来了那么多东西,宿舍真的还住的习惯吗?舒服吗?特别是她最喜欢抱着的玩偶还没拿走...一只又白又胖的蠢兔子。那肥兔子还怡然自得地躺在沙发上,我没记错的话从刚搬回来那天她就带着,在家的时候似乎很少离手。
但她最近不回来的话也有个好处,这儿变成了我的天下,我打算回房间,从我柜子的抽屉里掏出来盒烟抽...哦,打开抽屉我才想起来,之前那包不知道被张元英那次给丢到哪去了。
但我还有不少之前的存货,就藏在书柜里面,被书遮掩着。
我翻了半天却没翻到一根毛...反而有张纸条。
上面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