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永康还想挣扎一下子。
“我们要是一点证据都没有,你觉得我们会无缘无故的请你来这里坐着?”看见曾永康还在挣扎,江一沉思片刻后说道:“偌大的洛城几百万人口,我们怎么不去把别人带过来,偏偏把你一人给带过来?”
“好吧。”曾永康不再犹豫,点头说道:“我确实看到了一个穿着黑短袖黑短裤的年轻人,不过我真没撞他,他在最右边的车道上,我是在中间车道上,我们隔着三五米距离呢。”
“你看到了,为什么要说没看到?”苟建华道:“你要知道,隐瞒真相,浪费时间、耽误警力,就相当于变相在为犯罪嫌疑人打掩护,这就涉嫌包庇罪了。”
曾永康赶紧道:“我主要是怕我说看到了,你们就会觉得我有嫌疑。”
江一道:“既然人不是你撞的,就说不是你撞的就行,好好的撒谎可对你没什么好结果啊。”
“明白了。”曾永康见对面坐着的俩警察态度好像有所转变了,心中松了口气:“我不再说谎了。”
“人家在马路中间好好站着,你不是老司机么?为什么不及时刹车提醒他?就因为你拉的是钢筋?”
“什么他在马路中间好好站着,那疯子特么明明是突然从草窝冲出来的,他当时离我就2、3米,我怎么去提醒他?我当时车速已经起来了,我拉的还是钢筋,要是猛踩刹......”曾永康说完后只想给自己抽一大嘴巴。
我日你妈。
老子特么刚刚都说了些啥!
不对......这警察问的问题不对!
在来之前,曾永康就专门上网搜索过警察在审讯嫌疑人时都会询问什么,也咨询过专业的律师,掌握了一些在审讯室时用于自保的套路话术,律师也告诉了他一些警察在审讯室有的问题问的不合适,是可以不进行回答的。
“你们这属于是诱供吧?诱供是不能当做证据的。”
“我什么时候诱供你了?”江一摇头,他对自己问的问题记得很清晰:“我问的是,你不是说看见他在马路边道站着呢吗?那你为什么不及时刹车提醒他,在马路上站着危险?”
“不对!”涉及到自己后半辈子的人身自由,曾永康脑子非常的清醒:“你刚刚分明没说在马路上站着危险这句话!”
“我确实没说这句话,但是你都说了人不是你撞的,你在中间车道,他在边道,我说让你提醒他,肯定是让你好心的提醒他站在马路上危险啊。”
“艹。”曾永康昨晚一整夜都在学习各种应对审讯的技巧,但是毕竟是人生第一次面对这种场面,你去参加省考面试环节,你还得提前报考个面试班,经过七八十几次的模拟面试训练,才能保证逻辑清晰、话术流畅。
而曾永康面对这种处境,只能依靠他自己在网上搜索到的那些内容。
“曾永康先生,我现在再问你一遍,人是不是你撞的?”江一提醒:“你现在依旧可以说不是你撞的,不过我想提醒你一句,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要是真的做了,肯定是会有痕迹的,你现在老老实实坦白、交代了,节省警力,节约纳税人的钱,对到时候减刑也有帮助,你如果做了,但你还不承认,并且各种隐瞒,那就属于是不配合,负隅顽抗了,到时候想要减刑,哭天喊地也没用了。”
江一说了半天,嘴巴稍微有些干燥,不过他刚一停下,旁边坐着的苟建华误以为他是说完了,立马进行补充完善:“当然,你要是真的没有撞人,你就不要承认,你就算是承认了,如果不是你做的,那就是冒名顶罪,也是犯法的。另外,关于录的口供,我们也得去进行求证,看看你说的到底是不是事实。”
“肇事逃逸罪我上网了解过了,最严重的罪名是判刑15年,我说的没错吧?”
“受害人的死亡原因是大出血死亡,他的死亡时间法医推断的是23点往后,车祸时间是22:40。”肇事逃逸也分好多种类型的,撞伤人跑路的、喝酒撞人跑的等七八种不同的情况,江一道:“若逃逸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为15年。你当时喝酒......先确定一点,你撞人了吗?”
“撞了。”
“几点钟?”
“撞完人后我看了一下时间,22:41。”
“当时喝酒有没有饮酒?”正常撞到了人,出于人道主义,就算是开的是一辆拉钢筋的车,但是可以在撞完人后赶紧停车报警喊救护车,可是如果他本身喝了酒,酒精麻痹了大脑,就有可能造成他做出错误的决策:“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口供是间接证据,我们还会调查你的手机,看购买记录、聊天记录,同时对你从昨晚发车前到今天的全部行踪进行调查,如果你现在撒了谎,到时候查到了,那就比较麻烦了。”
“酒我是不喝的,我对酒精过敏,这一点你可以问我的媳妇,也可以现在就给我做个检测。”
“好,没喝酒那就单说肇事逃逸的事儿,你是因为拉的是钢筋所以不敢急刹车的?”
“没错,那年轻人跟特么疯了似的,我刚把车速提上来,提到了大概七八十码,他突然从一旁的草窝冲出来,我拉的是钢筋,他当时离我就两三米,我只能急刹车可能才能保住他的命,但是急刹车了,我的命就保不住了,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死道友不死贫道这话肯定不适合在审讯室说出来,江一想了想:“两权相害取其轻?”
在曾永康的智库中不存在这句古话,他挠了挠头皮,略显懵逼的说道:“你说的这是什么意思?”
略显无奈,江一想了想只好换了种说法:“那《三国演义》里面曹操的宁可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这话总听过吧?”
“不愧是警察啊,文化水平就是高,我虽然想说的不是这句话,但意思跟这个差不多。我不是圣人,做不到为了保护他让我自己死掉。”
“但是当时撞完了人,他并没有立刻死亡,为什么不停车报警打救助电话呢?你要是当时选择了报警打电话,而且事故原因也是他突然从草窝冲出来,没有留给你任何反应的时间,你大车买的有保险,完全可以走理赔程序,不需要承担刑期的。”
“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呢,我昨晚用手机搜了一下,知道这个规定后难受了一整晚,果然啊,知识就是力量,我就是吃了没有文化的亏。”曾永康双手使劲揉脸,他面部每一个毛孔都在无形的诉说着悔恨之意:“我要是早点知道这些东西,我也不至于当时那么煞笔的吓的直接开车跑了。”
后续又让曾永康将详细的细节补充了一下,负责记录的干警全部记录完毕后,江一看向人像是被抽干了精气魂似的曾永康,叹了口气。
常人遇到这种遭遇,确实是运气比较的差,谁能想到还真有不怕死的去国道吓大货车啊。
不过曾永康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也是既定的事实证据。
“这是死者的照片,你看一下认识不认识?”戴文龙家里有他高中时期的学生证,虽然时隔五六年,但是长相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
接过照片看了一眼,曾永康摇头:“我上哪儿认识去。”
“确定不认识?”
“我真不认识,这年轻人看上去二十多岁,我都比他大快两轮了,我上哪儿认识他去。”
“那这个人呢?”
肇事逃逸已经确定,接下来要排查的就是骗保案。
直播间的那个发起挑战的弹幕如果确定是戴文鹏发送的,戴文鹏肯定就没得跑了。
但是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
就是戴文鹏提前找好了司机,进行了串通。
毕竟不是所有的司机都能一撞毙命和撞完人肇事逃逸。
如果想要确保戴文龙死亡,保险公司能顺利出险、理赔。
就必须得确定要么当场撞死戴文龙,要么就是撞完人当场跑路,然后让戴文龙无法及时得到救治从而身故。
“那这个人呢?”又拿出戴文鹏的照片给他看。
苟建华:......
不是哥们,你小脑跟陈流一样也被裹脚布啦??
你拿着戴文龙、戴文鹏的照片直接问他认不认识这特么什么骚操作?
主要是戴文鹏提前找好了曾永康进行串通。
你拿着照片他能承认吗?
“也完全不认识。”
听到曾永康的话后,江一使用了测谎术。
【鉴定为真。】
“他跟骗保案应该没关系。”江一回到桌子前,拿起笔在本上写下一行文字。
苟建华:???
这就没关系了?
他说不认识你就信?
你在逗我?
第125章 兄弟,借你人头一用
“不是江一你......”看着江一拿着资料就要转身走出审讯室,苟建华喘了一口气,反应过来了,急忙起身拉了他小臂一把。
不过等江一回头看自己时,话到嘴边了,苟建华又意识到这还在审讯室内,犯罪嫌疑人就坐在对面呢。
“怎么了哥?”小臂被苟建华拉住,江一停下脚步,回头不解的看着他。
在审讯室内,犯罪嫌疑人就在对面坐着呢,你要是喊名字,难免不会被对方记住。
如果遇到那种报复心理比较强的,他把你名字给记下来,就算是死刑立即执行,现在也不是以前七八十年代那会儿,不可能是刚审讯完就拉出去枪毙了......
在当年,你别说犯强奸案了,你就算是跟女同志开个黄腔,都能按照调戏妇女罪、流氓罪给你关起来。
相比而言,时代在进步,法律也在逐步完善,如今,冤假错案已经几乎没有了。
再说了,现在国内也没有枪决了,统统都是注射死。
况且他们这里只是审讯室,不是检察院、法院,根本没资格去起诉、定罪。
他们能做的,就是形成一份完整、如实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的卷宗。
递交检察院,检察院再三审核确保各种资料、手续、证件取得都符合程序,犯罪嫌疑人也没有被冒名顶罪等现象,就会向法院进行起诉。
在法院起诉之前,犯罪嫌疑人还是有机会跟外界进行接触的。
要是不小心暴露了姓名,嫌疑人刚好又是天蝎座的星座,报复心理特别强。
那等到他回头跟外界进行接触了,稍微用几句暗号把你的名字给透露出去,让他的亲戚、朋友在外面找你的麻烦,报复你,那就问题大了。
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审讯的规定直接就说不允许直呼其名。
要不你就喊同志,要不你就念警号,或者就跟江一似的直接喊哥,虽然听起来比较奇怪,但也不违反规定。
“没事,先出去。”苟建华拉着江一走出了审讯室,虽然门关上了,但他担心门的隔音效果不好,于是特意又拉着江一往前走了七八米的位置,确定应该听不见后,这才开口说道:“你就不担心他撒谎骗人?”
“没事,我学过微表情分析法。”听到这话,江一知道他指的是什么:“我在拿这两张照片问他话的时候,我一直在盯着他的微表情在看呢。”
“微表情我倒是听过......但是真的可靠吗?”
江一很想当场在他面前装个大比,但是苦于技能处于冷却阶段。
“相当可靠。”江一道:“我能三周时间从派处所见习警员到现在跟哥你当同事,这一招帮我立了很大的功。”
“那你说这话我只能说没毛病!”苟建华苦笑。
他当见习警员那一年是24岁,从派处所调到分局是28岁。
他之前上班的派处所距离北城分局很近,属于是离分局最近的一个派处所了,直线距离连1公里都没有。
但就是这七八百米的距离,他用了4年,才从派处所走到了分局。
到了分局,一开始他不是在三中队,而是在四中队。
在四中队又干了4年之后,这才调到了三中队,也升了个小职,当上了副中队长。
我从派处所走到今天,前后用时8年。
你特么用时三周......
这苟建华还能质疑啥呢?
这时候,他想到了上小学时有一篇语文课文叫《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当时他年纪还小,完全不知道作者写这篇文章的意思是什么。
直到此刻,时隔二十七年之后,他终于理解了这篇文章要表现的真正意思。
他当年上学的时候,从家到学校,别说走路了,坐车都得快俩小时!
再看看人家呢,在那个年代,在一百多年前,人家就已经做到了从家到课堂就只需要几分钟的步行路程。
而现在,他从派处所到分局,用时8年。
江一只用时三周。
这何尝不是现代版本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呢。
《从派处所到北城分局》作者:江一
我印象中对派处所是没什么印象的,因为就在那儿待了两周时间......
三中队,办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