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印度当老爷 第140节

  他的房子有结实的土墙,甚至在外面涂了一层水泥,紧靠合法区的铁丝网。

  他和家人住在一起,兄弟两个都娶了老婆。好在房子还算宽敞,隔成单间后,勉强容纳八口人。

  刚淋了一场大雨,阿莫尔回来就去冲了个澡。他全身上下只裹了条毛巾,露出结实的胸膛和粗壮的手臂。

  阿莫尔并不是苏尔电器的工人,他在东边公路旁的一家大型乳制品厂上班。

  因为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原因,家里很是收藏了一些工厂的战利品。

  他刚刚坐下,老婆就端了一杯加了糖的热牛奶上来。

  那是浓稠的水牛奶,半固体的奶液凝结成块,上边还有黑色的斑点。

  阿莫尔不以为意,他仰头咕噜几下,喝了个精光。

  “你今天又去搞拉弗达了?”他老婆语气中带着忧愁。

  “你懂个屁,我不去搞事,能让你住上这样的房子?你能有电器用?”

  阿莫尔虽然住在贫民窟,但他家必要的电器一应俱全,冰箱、电风扇、电灯。

  电来自隔壁的合法贫民窟,那里有现成的水管电路。

  住在铁丝边如他这样的住户或者商家,只要给一笔贿赂,就能私自拉电回来。

  他们的线路有单独的电表计数,每个月以高于市价的电费,结算给隔壁住户。

  合法贫民窟的人白得了一笔外快,阿莫尔他们也用上了电,皆大欢喜。

  至于家里的电器,那都是淘来的二手货。原本都多少有些毛病,阿莫尔从废品站收回,再找人修一修就能用。

  毫无疑问支撑这样的家庭开支,光靠他八百卢比的工资肯定不够。

  阿莫尔还接私活,比如拉弗达。

  这是一门生意,专为街头混混们打造。

  道上的大哥或政客正需要他们来维持自己的地位,事后给予丰厚的报酬。

  他们大多通过暴力手段来赚取收入,他们不能想象一个岁月静好的世界。

  他们能有今天的地位、获得相应的尊重、过上体面的生活,都要归功于这些年来他们闹的事。

  既要闹事,且能得以持续闹事,是敌是友就不可能一成不变,所以对他们而言,朋友、敌人乃至人命都是相对的概念。

  他们踩着别人的肩膀向上爬,努力确保自己不要站错队。

  谁和谁结盟,谁最有可能当选,让谁抽成。

  是工会,是警察,是政府官员抑或敌人?只为确保对方暂时不来寻仇,都大有讲究。

  最近为了筹备这次活动,他昼伏夜出。有个朋友替他到牛奶厂做工,阿莫尔付他工资,好把时间空出来专门闹事。

  他老婆对这样的生活深感不安,每次阿莫尔回来,她都要絮叨很久。

  可阿莫尔充耳不闻,他自顾自的坐在椅子上喝酒,然后歪头鼾声渐起。

  他们七个月大的女儿趴在地上,伸手去够歪倒的威士忌酒瓶,她的手太小,握不住瓶身,于是哇的一下哭起来,着实可怜又可爱。

  阿莫尔的老婆马上把女儿抱了起来,生怕惊扰丈夫休息。

  但阿莫尔睡得很香,能在婴儿的哭闹和外面吵闹的声响中安然入睡。

  直到外面的房门被敲响。

第168章 恶棍

  来人是阿希什,他就住在阿莫尔家不远处,彼此间隔了道铁丝网。

  阿莫尔去合法贫民窟拉电时,是阿希什点头后,他才得以如愿。

  两人从那时候开始认识,作为苏尔贫民窟的半个话事人,阿希什需要格外关注这里的特殊人物。

  就比如阿莫尔这样,身形彪悍,一看就不好惹的人。

  他们大多是混混,走到哪里,哪里就容易闹事。

  当然贫民窟里的人,也不都是良善之辈。这座金钱之城,逼得他们身上有各种各样的坏毛病。

  因而一般的混混,阿希什和阿南德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除了那种手上沾有人命的恶棍,没人愿意和他们为伍。

  阿希什认为,阿莫尔有成为恶棍的潜质。

  他太沉不住气,当不了狙击手。太不懂婉转,当不了政客。也太不精明,当不了大哥。

  他总是喝醉,然后赤手空拳,又或者抄起手边的任意物品,路边摊上的玻璃罐、木棍、铁棒.和人打架。

  他在街头混混中很有名气,也颇有追随者,但他永远爬不到哈德汗的高度。

  阿莫尔之所以没成为恶棍,是因为他有一个和睦的家庭。

  无论是他的父母,还是弟弟,亦或是他的老婆,都很爱他。

  他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这个壮汉始终被家人的爱包容。

  阿希什观察着他,直到阿莫尔主动找上门。

  现在事情已经结束,阿希什也来履行自己的承诺。

  他刚一进门,阿莫尔就睁开了眼睛。

  “那家工厂完蛋了。”

  “我看到了。”阿希什坐下,微笑着逗弄腿边的女孩儿。

  “那苏尔先生怎么说,我能调到苏尔电器吗?”阿莫尔眼里流露出一丝希冀。

  他老婆听到这句话,也在一旁屏息凝神。这个贫民窟的所有人,都希望能成为苏尔工厂的一员,然后搬到铁丝网里面去。

  “苏尔先生同意了,一个月后你去上班。先做工厂的保安队长,后面怎么说,还得看你的表现。”

  “你帮我转达苏尔先生,有我在,工厂绝不会出差错。”阿莫尔拍着胸脯保证。

  “好,”阿希什起身,“苏尔先生不喜欢麻烦,更不喜欢拉弗达。”

  “我懂,以后不会有了。”

  阿希什满意的离开,只是安排个人罢了,对他来说轻轻松松。

  “你要去苏尔先生手下做事了?”阿莫尔的老婆有些惊喜。

  “你以为老子这几天在忙什么!还不是为了让你们活的更好?”他有些得意,也松了口气。

  阿莫尔很清楚自己的性格缺点,这样下去,他总有一天会死在街头。

  他的女儿才七个月大,某次因为无人看顾而差点失足栽进水桶的经历,让阿莫尔幡然醒悟。

  如果没有他,这个家会支离破碎。他们得从这里搬走,老婆会改嫁,女儿长大后说不定连嫁妆都凑不齐。

  他也想找一份稳定好工作,能让一家人生活的过得去就行。

  阿莫尔并不奢望搬进马拉巴尔山的富人区,他的梦想更贴近现实。

  他划出了家门前的一小片空地,想把家扩建到那里,再砌一个阳台。

  享乐对阿莫尔来说,就是能去酒吧喝一杯。

  他不算最虔诚的印度教徒,但也毫无怨言地遵循印度教的规定。

  但以前阿莫尔看不到希望,他留意到孟买的工厂越来越少,这一片区域的就业率越来越低。

  人们失业在家,男人终日无所事事,但去哪儿都要花钱。

  如果一个年轻人决定去夜总会喝几杯消遣,那他就没有钱供养家人。

  你让他习惯了去夜总会消遣,习惯了这种生活方式,为了维持这种生活,他什么都干得出来。

  阿莫尔曾经认识的一个人,就为了200卢比的酒资,结果就去杀了人。

  他最开始很难理解,后来在街头混的时间长了,他明白了一个道理:什么样的人,做什么样的事。

  你是个作家,几杯黄汤下肚,你会对自己说,我一定要写点什么出来。

  如果你是个跳舞的,几杯黄汤下肚,你会觉得,不如跳支舞吧。

  如果你是个杀手,几杯黄汤下肚,你会想,杀人算得了什么。

  阿莫尔怕了,他担心自己将来某天也会有这样的危险念头。

  可是他现在工作的乳制品厂,薪资微薄,不足800卢比。

  这已经比贫民窟的大多数人收入高,但远不足以让全家人生活无忧。

  直到苏尔电器拔地而起,它就像孟买中部的太阳一样,吸引了这里所有人的目光。

  一个寻常工人的薪资是三千卢比,这几乎是阿莫尔收入的三倍多。

  他在街头拼死拼活的报酬都比不上,完完全全的一败涂地。

  阿莫尔有时候在想,如果他进了苏尔电器,要不了一年就能超过大多数同事。

  他有这样的信心,因为他读过书,有一张学位证书。

  没错,阿莫尔其实是个婆罗门。

  潜在对手意外陨落,罗恩也终于有精力关注其他事。

  首先是,阿南德他们回来了。

  这一趟巴西,算上来回,他们在海上漂了两三个月。

  今天罗恩开车来到卢卡在孟买租的公寓,相约一起庆祝,他们的生意很顺利。

  “老兄,你应该跟我一起的。”卢卡似乎又黑了几分。

  “没错,巴西人很热情。”阿南德摇晃脖子,眼里带着怀念。

  “瞧见没有,”卢卡指了指他,“这家伙算是被我们巴西女郎伺候好了,昨天晚上还在拿皇宫的姑娘做比较。”

  “你们去了皇宫?”罗恩挑眉。

  “咳,罗恩,我只是好奇,顺便带拉吉夫长长见识。”

  阿南德狡辩,然后眼神急迫的盯着拉吉夫,希望他把这件事扛下来。

  可惜,还只是个大男孩的拉吉夫,此刻面红耳赤的低着头,不敢看罗恩。

  卢卡大笑,“我作证,这都是阿南德主意,他昨天叫了两个超大龄姑娘,四十多岁。”

  “啊!混蛋!说好的要保守秘密,你这个背誓者!”阿南德尖叫,气的想去揍他。

  但他腿短,追不上,于是泄气般的坐在沙发上。

  “罗恩,千万不要和芙蕾达说,她会杀了我的。”

  “我不说,我只是有些好奇,你这是什么独特的嗜好?”

  “天哪,别问了!”阿南德在沙发上难受的左右打滚。

  “你呢?”罗恩看向拉吉夫,“你也和阿南德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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