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主:被后妈流放,我干烂全世界 第20节

  因为他的斗气在颤抖。

  眼前的神选者,是什么等级根本无所谓,因为一阶神选,只要是战斗系的,绝对能越级斩杀三阶斗气骑士。

  “是神选者,该死的,这特么怎么回事!”尽管体内的每个细胞都在劝他逃跑,压力如放闸的洪水,但加雷斯的骑士精神,不允许他做出逃跑的行为。况且,自己也还指望着护送商队赚钱,逃跑一次,自己的身价就要打折扣,他当即大吼一声:“库奇,你个蠢蛋!快让商队跑起来!我只能拖延时间!”

  “为了荣耀!”加雷斯咬牙,提枪跃马。

  “为了荣耀!”

  身旁的五个扈从咬咬牙,也跟了上去。

  “哈!堂堂神选者,居然要参与劫掠吗?”加雷斯的吼声含有强劲的斗气,光是说话,就震得人耳膜疼,“只要效忠艾德里安男爵,无论钱、仆人还是资源,都唾手可得。”

  加雷斯希望能让神选者羞愧而走,因为堂堂神选者,出来劫掠真是稀罕事。

  神选者无论在帝国的哪里,想进入贵族的城堡任职,都是一句话的事。

  然而阿诗娜连回话的兴趣都没有,龙种狼则是身形微微往下压,宛如蓄势待发的弓弦。加雷斯低喝一声,心知对方不想谈判,当即提枪跃马上来抢夺先攻。

  “吼~”

  龙种狼骤然喷出一口炙热的火柱,摧枯拉朽的火焰立刻将周遭的土地烧为一片裂土。心中警铃大作,加雷斯立即手握长枪,丝丝缕缕的白色斗气从手掌中涌出,蔓延到整个长枪之上,将长枪包裹其中,长枪立刻展现出骇人的威慑力。

  “轰!”

  加雷斯狂舞手中长枪,狠狠砸在火柱之上,顿时火焰四散,但加雷斯脸色也是一白,五脏六腑都在震颤。

  “这就是斗气骑士的战斗力吗?很强啊。”阿诗娜的狼耳朵一抖,第一次和斗气骑士交锋,感觉很新奇。突然,她红色的瞳孔猛地收缩,危机感袭来,阿诗娜随意地催动巨狼闪避,龙种狼虽说看起来庞大笨重,但只是眨眼的时间,直接消失在原地。

  就在消失的瞬间,加雷斯如同高速列车般,被白色斗气包裹着狠狠闪击而来,浑身重甲外加战马的重马甲,千钧的力量汇聚于骑枪的一点,猛然轰在阿诗娜原来的位置,炸出一个军坑,激起无数碎石。

  “可恶,居然躲过去了。”加雷斯恼怒。

  双方的高端战力已经交手,劫掠骑兵的队长银爪,下意识瞄了眼远处观战的菲尔德,随后长矛一举:“冲击!反抗者一个不留!”

  “杀!杀!”

  这些骑兵训练时间很短,技艺不强,但胜在战胜了多次尸潮,对敌人毫无恐惧,毕竟在可怕也没扭曲的腐尸可怕。放开胆子往商队猛冲,二十骑硬生生奔腾出二百人的气势,势不可挡!

  库奇为罗斯家族跑商多年,见过无数悍匪强盗,甚至有无赖贵族的私兵劫掠的,但这特么的神选者亲自带兵下场,还全是精锐的全甲骑兵,参与劫掠,他还是第一次见。库奇被骑兵冲击的一幕吓了一跳,他心急如焚道:“难道是枫叶男爵带兵劫掠我们?早听说他贪婪成性,这也太畜生了。”

  “放箭!”

  临时组织起来的青壮稀稀拉拉抛洒出一片箭矢。

  和影视作品中,轻甲脆如纸,重甲纸对折的观感不同。全甲的士兵对箭矢的防御力强到恐怖的地步,只听“叮叮当当”的碰响声后,绝大部分人跟啥事没发生一样,连速度都不减分毫。只有一个倒霉蛋小腿中了一发弩箭,翻滚着摔落下马。

  根本等不到第二发弩箭上膛,百来米的距离眨眼便至,骑兵们带着冲锋的惯势,狠狠凿进车队,一名拿着弩箭的青壮首当其冲,被骑枪挑到了肩膀,顿时整只右臂都碎成了渣子,后面的骑兵赶着前面的冲进来,直接硬生生将他踩成了肉泥。

  “啊!快逃啊!”

  青壮们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被库奇坑惨了,自己就一个帮忙运送货物的,跑一趟就赚几个面包钱,怎么莫名其妙成了肉盾。

  库奇本打算用炮灰挡住骑兵最强的冲锋,但他很快就后悔了。

  士气的崩溃就在瞬间,青壮们一触即溃,丢掉武器,四散奔逃。这一逃,反倒冲乱了库奇自家的卫队,连带着卫队的人都无心作战。

  狼亚人是天生的骑兵,见敌人乱糟糟混成一团,骑兵当即抽出长刀迎面乱劈乱砍,或是用长枪乱戳,他们本就处在高处,以高打低,随便挥手就能造成杀伤。

  不幸摔倒的人,根本不用补刀,立刻被脚和马蹄踩进土地中,变成一团血肉模糊的尸体。

  “啊!救命!我要回家!”

  “死呀!杀死他们!”

  

第41章 劫掠(二)

  砍杀、哭嚎、惨叫,所有人都在释放生物的天性。

  和阿诗娜短暂交手后,加雷斯听见后方伙伴的惨叫声,再看到眼前的黑袍蒙面人一副轻描淡写的态度,顿时怒火冲天,鼓足气势狂攻向阿诗娜,扈从们也从各个方向发动进攻。

  “没意思,送你回归女神的怀抱好了。”阿诗娜感觉无聊,二阶斗气骑士虽说能掌握特殊技巧,但终究太弱了。

  劲风烈烈,阿诗娜不退反进,快速出枪,将长枪刺出骇人的密度。

  顿时枪茫如星河。

  平时阿诗娜一直让龙种狼进行攻击,那是因为龙种狼擅于群伤,清理腐尸极快。作为神选,她个人的战斗力才是最强的。

  “糟糕!”

  加雷斯只感到眼前无数星芒闪烁,光怪陆离。等他反应过来这是枪芒时,只见一簇簇鲜血泼洒开来,仿佛悬挂在空中的红色幕布,迟迟不落。

  “好快...这就是神的力量...”

  扈从们不敢置信,齐刷刷落马死亡,鲜血泼洒一地。

  加雷斯心如死灰地身中十余枪,浑身冰冷,轻飘飘的坠落下马,还没落地,就被龙种狼一口咬住,扯开甲胄,“咔嚓咔嚓”啃了,拥有斗气的人类,对它而言算是补品。

  灰狗蜷缩在翻倒的马车里,他努力扒拉卷心菜,将它们盖在身上:“亲爱女神啊!这真的是太恐怖了,求求您别让他们发现我,我愿意献上一切。”

  “噗嗤~”

  最后一个商队护卫,倒在血泊中,整个商队没几个活口,只剩下穿着粗糙衣料的工人,还有几个侍女。

  “住手。”

  菲尔德骑马小踱过来,叫停了杀红眼的骑兵们。

  骑兵们已经形象全无,原本闪亮的甲胄已经被污血染红,一个个浑身散发着渗人的杀伐煞气,像是恶魔。

  见过血的士卒,和没见过血的完全是两种状态。

  清点了战损后,劫掠骑兵有三人受伤,其中两人因为骑术不精摔下马,伤势较重,短时间内只能卧床。没人战死,毕竟个个都甲胄精良,一般武器很难破甲。

  “难怪古代的时候,私藏甲胄才是死罪。”菲尔德心中暗想,随后冲众人点点头,“一个人头换一银币,你们做的很好。伤员接下来就好好休息,不用担心药物和食物的问题,我包了。”

  之前抢咔山要塞的时候,获得了不少药剂。

  “领主大人万岁!”众人听了十分感动。

  接下来就是清点收获的时候。

  “我是扶岚城男爵的经济顾问!别杀我!”

  “闭嘴!”银爪狠狠瞪了库奇一眼,一手抓一个,库奇和他的儿子像是两条死狗,被连拖带拽,带到了菲尔德面前。

  菲尔德也披着黑色罩袍,贵族的名誉大于天,要是被人看到自己劫掠,今后做生意会很困难。

  “我们又见面了。”露出危险的笑容,菲尔德用平静的语气说道。

  “是你!菲尔德!”当两人见到菲尔德的面孔时,表情直接僵在脸上,嘴巴张了又合,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来表达震惊。

  “说说我弟弟的事,比如军事力量、防御部署以及神选者。”

  库奇听出了菲尔德语气中的不善,惊恐地向后缩:“你想干什么?”

  “他不是说要杀了我,以及我的挚爱吗?”菲尔德十指合拢,用不紧不慢的语气说着恐怖的话,“而我,是个喜欢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人。”

  “你这个混蛋,他是你弟弟!你们都流淌着罗斯家族的血脉”库奇喊道。

  “啪啪~”银爪狠狠地抽了他两巴掌,抽飞了三颗门牙,“放尊重一些。”

  “好笑,只允许他杀我,不允许我杀他是吧?与我为敌之前,先要有被杀的觉悟。”菲尔德无所谓地摆摆手,“现在嘴硬也没事,我有的是手段撬开你们的嘴。”

  “我说,我说!”兰斯喊道。

  艾德里安拥有1名四阶骑士,12名三阶骑士,其余力量总计500人,战时可征召民兵3000人,十分强大。最重要的是,艾德里安拥有1名二阶神选,拥有“炎火灵蝶”称呼的艾莉森,还是个快速施法者,掌握一支超凡法师部队,战力惊人。

  当然,艾德里安短时间内,只能掌握十分之一的力量,毕竟骑士们是效忠于老伯爵,艾德里安作为新来领主,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根本没法操控他们。

  两人破罐子破摔,直接把机密全说了。

  菲尔德点点头,弟弟的实力很强,现在是别想战胜他了,先回夜幕领种地要紧。

  “我饶恕你们了。”菲尔德扭转战马,随后对银爪比了抹脖子的动作。

  库奇父子连忙站起来,还没迈开步子跑,两人便被人踹倒,几把钢刀无情地砍下。

  “我诅咒你下地狱!”两人尖叫着。

  菲尔德耸耸肩:“我饶恕你们,又没说我手下饶恕你们,对了,别忘了把头砍了作为补刀。”

  这一幕把灰狗等人看的目瞪口呆,高高在上的库奇佬爷,居然被凶神恶煞的士兵拖拽出去,把衣服抢了后,连捅了十数刀。

  真该死,我究竟是哪根弦错了,才会想到离开枫叶城,灰狗绝望地尿了裤子,想回到一天前,狠狠甩自己两个大嘴巴。

  然而想象中的屠刀没有落下,菲尔德骑在马上道:“你们被收编了,有技术的人站到右边,另外,灰狗是谁?”

  几乎所有人都争先恐后站到右边,哪怕他们什么也不会。

  “收编?技术?”

  灰狗愣了一下,紧接着就是狂喜,这话的意思是不是自己不用死了?

  “我就是灰狗,大人有何吩咐,我什么都愿意干。”

  灰狗连忙跳出来,也不顾裤子上一大片的潮湿,跪在菲尔德面前。

  “我是夜幕领的领主,听说你的木工很不错,只要你的工作表现令我满意,生活会比在枫叶城好很多。另外,你们也一样。”菲尔德指着剩下了七人,其中三个还是库奇的侍女,这老登的女仆居然比自己还多,死的不冤。

  

第42章 劫掠的收获,遇见教会

  骑兵们已经开始整理战利品。

  银爪打开一个精致的大木箱,整箱排列整齐的水晶瓶差点闪瞎他的双眼,他激动道:“大人,您真该看看这个,好多药剂。”

  菲尔德快步上前,饶是见过大世面的他,也绷不住了,哈哈大笑起来:“这不是药剂,而是魔药,枫叶城特产的斗气魔药。”

  “魔药?”阿诗娜见领主大人高兴,也展颜微笑,她拿起一瓶魔药放在眼前晃荡两下,瓶子里棕红色的液体来回晃荡,阿诗娜突然露出怀疑的表情,“这个不会是奇怪的东西吧?”

  可不能让领主大人接触奇怪的东西,就像上次的邪恶植物那样,会把人变成大色狼。

  “想要修炼斗气,就需要服用这个东西。”

  就像刚才的加雷斯那样,想要成为超凡骑士,首先吃觉醒药剂,然后靠魔药修炼。而魔药的价格很高,一瓶魔药的价值往往在五十金币以上,就算是骑士,也很难承受得住。

  这就导致,强者等级高,变得更富有,富有可以购买更多魔药吃,然后变得更强。

  超凡者之间的差距,能被很快拉开。

  不过魔药对神选者来说没啥用,最多当个补品,没事当饮料喝着玩。

  对菲尔德个人也没用,他已经错过了觉醒斗气的年纪。

  “去看看其他的货物。”菲尔德期待的搓搓手,简直和开盲盒一样过瘾。

  经过半小时的打扫战场,菲尔德获得了两箱魔药,共计60瓶。现金327金币、二阶斗气骑士的护甲和装备、绸缎一车、治疗药水一箱,驮马12匹以及其他林林总总的东西,总计价值预计能有五千金币。

  “都是一家人,他的就是我的。”菲尔德毫不客气地将整个商队都劫走,“果然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

  随便将训练不久的骑兵拉出去劫掠一番,就抵得上冒大风险运来的绝版美酒。

  至于弟弟什么反应,他根本不在乎。

  整理一番后,众人回到城外驿站,泰特已经在此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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